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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税没有缴纳怎么处理 企业购买基金避税合法吗

11-18     浏览量: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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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如何处理增值税
  • 契税和维修基金一直不交会怎样
  • 求助个人所得税,公司没有给上缴,但是还从工资扣除,如何解决?
  • 契税和维修基金都没交,会有什么后果
  • 基金分红可以为企业避税吗
  • 买基金时,手续费是怎么收的?
  • 企业取得投资分红如何纳税和避税
  • 1、没有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如何处理增值税

    你好,什么叫好做吗?请问世界上什么事最好做?

    2、契税和维修基金一直不交会怎样

    开个证券户头就可以了,在二级市场买卖

    3、求助个人所得税,公司没有给上缴,但是还从工资扣除,如何解决?

    其实如果你只要去天安门、故宫、毛主席纪念堂及天坛这几个地方,而且是9月中旬的话,你大可不必为住哪里担心。从前门一直往南,大栅栏的胡同里到处都是宾馆。看你住什么档次的了,10元-200元不等,便宜的就随便住了,一般是在平房里,最便宜的可能要拼床,比如你家三口住个四人间,旅馆可能又会安排进来一个住。不过挺干净的,就是除了床没啥东西了。住这样的宾馆记得侃价。也有几个大点的宾馆,京塑宾馆什么的好像前几天说要拆,现在什么情况不清楚。前门这种宾馆一般不会超过200。
    如果你住在前门就没路程问题了,走着去吧。往北经过前门,纪念堂、天安门、故宫,早起点1天差不多够了。去天坛打车10块准到了。
    近郊不知道你想去什么样的地方,如果你初次来的话建议去长城和十三陵。
    另外,如果你是学生记得带学生证,基本所有的票都半价。

    4、契税和维修基金都没交,会有什么后果

    契税和维修基金都没交,不能办理房屋产权(不动产)证。

    5、基金分红可以为企业避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1998]55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分红企业投资者免征企业所得税。

    操作程序:
    第一步,在基金分红登记日前持有或买入具有高分红特性前5名基金,从而构建一个具有较好避税效应的基金投资组合。
    第二部,在基金分红除息后卖出或者赎回所持有基金。

    优点:
    1、操作简单,封闭式基金的买卖方式和买卖股票一样;
    2、手续费低,交易相比买卖股票更免收印花税,仅收交易佣金,买卖合计约千分之二;

    缺点:
    封闭式基金二级市场价格受大盘影响较大。如果分红期间出下大幅下跌,则可能出现亏损

    6、买基金时,手续费是怎么收的?

    申购和赎回时扣,其它管理费之类的是在运营期间自动扣的

    7、企业取得投资分红如何纳税和避税

    企业取得投资分红,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
    居民企业税后利润分红不缴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第三项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也为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其所称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也就是说,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个月的分红要缴税,其他的分红都不需要缴税。
    2008年以前,居民企业之间的税后利润分配,如果存在非定期减免税造成的税率差,则要按税率差补税。
    但在2008年以后,即使企业分配的税后利润是属于2008年以前的,也可以按照新税法的规定免税,不需要按税率差补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四条规定,2008年1月1日以后,居民企业之间分配属于2007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累积未分配利润而形成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及其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扩展阅读
    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分红是将当年的收益,在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项目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
    一般地说来,股东可以以三种形式实现分红权:
    1、以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派发现金;
    2、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
    3、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
    从法律层次上说,股东的分红权是一种自益权,是基于投资者作为股东个体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东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寻求自力救助 如要求召开股东会或修改分配预案或司法救济以维护自身的利益。理论上股东的分红权是股东的一种固有权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机关予以剥夺或限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东权是体现为一种请求权,它的实现是有条件的:
    1、以当年利润派发现金须满足:
    ⑴公司当年有利润;
    ⑵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
    ⑶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当年利润派发新股除满足第1项条件外,还要:
    ⑴公司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
    ⑵ 公司在过去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
    ⑶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润;
    3、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满足第2项 1-3 条件外,还要:
    ⑴公司在过去三年的连结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⑵分配后的法定公积金留存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50%;
    ⑶除此之外,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须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按法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1/2现金分配方案或2/3红股分配方案 以上表决权通过时方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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